序 号

送款对象

收费标准

备 注

1
离休人员、70岁以上或行动
不便的退休人员
 
2
除序号1外的退休人员
6元/笔
用户自愿,且不分送款金额大小
注:粤价[2001]329号 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