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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条款

    一、中山邮政局www.zspost.com.cn保证所售出的商品为新货和正货,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要求。
    二、中山邮政局对所出售的商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三包"制度。
    三、商品退换及保修具体规定如下:
    1.商品售出7天内,如因商品性能问题,客户可在7天内到中山邮政局办理退换货。
    2.商品售出15天内,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客户可到中山邮政局进行换货或选择厂家维修服务。
    3.商品售出15天后,如因质量问题,请客户选择厂家维修服务。厂家有特特殊规定的商品按厂家规定执行。
    4.保修期内因商品性能故障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的,客户可以到本公司调换同类型号的商品;如客户不愿意更换同类型号的而要求退货的,本公司对已使用过的商品的按国家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日自开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 折旧率:每天按发票价格的1%计算。对缺件商品按所缺配件的价值扣减。
    5.退换商品时,请您携带有效的销售发票。所退换的商品必须外包装、配件及使用说明书、保修卡齐全。
    6.以下商品非因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予退换,产品包括:
    ①电子词典、电子记事簿 ②摄影器材、电池、胶卷等一次性用品 ③化妆品④新鲜食品 ⑤内衣裤
    四、因客户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等客户自身原因而造成商品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任由客户承担。
    五、所有有关商品的使用、维修及维修服务地点,请客户参阅商品使用说明及维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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