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对食品类颁布新的管理规定,并于2003年12月12日开始实施。以下是美国最新规定的大致内容,请各分支局学习传达:
所有与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等有关的设备的企业都要在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登记注册,包括国内及国外的。
自2003年12月12日起,国外用户在交寄发往美国的内装食品、药物的各类国际邮件(包括国际包裹、国际EMS、中速快件、国际小包裹等)之前,须通过网络(https://www.access.fda.gov/index.html#prior)
预先向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提交申报单(PRIOR NOTICE)并领取确认号码。交寄予时将确认号码填在报关单上。否则,邮件可能被既定回或销毁(无法退回时)。
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美国FDA官方网站查询(http://www.cfsan.fda.Gov/~dms/fsbtac13.html)。涉及到的食品类物件包括(但不公限于)人类食品、动物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添加剂、维他命、色素添加剂等。其中个人发往个人的邮件、收投地址栏写为居住地址的、且属于非商用的礼物性质的食品可免申报手续。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相关政策及具体搬迁问题可登陆其官方网站查询。别附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联系人信息:
Joseph L. McCallion
Deputy Director
Division of Import Operation and Policy(HFC-170)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ation
+1 301-443-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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